一、 离婚诉讼前必须厘清的财产范围
在探讨离婚怎么起诉分割财产之前,首要任务是明确哪些财产属于“夫妻共同财产”,哪些属于“个人财产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①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
无论存入哪一方账户,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取得的收入,原则上均属于共同财产。包括基本工资、绩效奖金、年终奖、加班费等。
②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
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工商户、承包经营、入股公司所获得的利润分红,以及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投资收益(如股票增值部分)。
③ 知识产权的收益
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。
④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(例外除外)
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,否则婚姻期间继承或接受的赠与均视为共同财产。
反之,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在离婚怎么起诉分割财产时不参与分割:
- ➢ 婚前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(如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);
- ➢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(如车祸赔偿金、医疗费);
- 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- ➢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- ➢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1.1 婚前财产与婚后混同的界定难点
许多当事人困惑于“婚前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”的房产如何处理。根据法律规定,该房产通常归登记方所有,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这涉及复杂的计算公式,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进行精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