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类别 | 机构名称 | 主要职责 |
|---|---|---|
| 综合协调 | 办公厅 | 文电、机要、档案、信访、政务公开、督查督办 |
| 法规与改革 | 法规司 | 起草法律法规草案,组织听证与复议 |
| 改革办 | 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| |
| 政策研究室 | 开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| |
| 资源调查 |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 | 组织调查监测评价,建立数据库 |
|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| 统一确权登记,管理不动产登记 | |
|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 | 资产清查、核算、收益管理 | |
|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 | 市场建设、节约集约利用 | |
| 耕地保护监督司 | 耕地占补平衡、进出平衡监管 | |
| 空间治理 | 国土空间规划局 | 编制规划,指导地方规划 |
|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 | 用地预审、规划许可、转用审批 | |
|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| 编制修复规划,组织实施工程 | |
| 矿产与地质 | 地质勘查管理司 | 行业管理,地质资料汇交监管 |
| 矿业权管理司 | 矿业权设置、出让、监管 | |
| 海洋与测绘 | 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| 规划编制,经济运行分析 |
| 海域海岛管理司 | 海域使用审批,海岛保护 | |
|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司 | 测绘资质、成果管理,地理信息安全 | |
| 派出机构 | 15个自然资源督察局 | 对地方政府自然资源执法督察 |
直属单位包括中国地质调查局(正部级)、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、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、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等30余家科研与技术支撑单位,形成“行政+事业+企业”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。
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《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等20余部行政法规。
《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》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指标体系》《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》等120余项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。
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》明确:补充耕地必须“数量、质量、生态”三位一体;严禁“纸上占补”“数字占补”;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。
新建高标准农田1亿亩,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;完成18.65亿亩耕地实有耕地数量质量生态“三位一体”保护。
对“十四五”102项重大工程、新能源项目实行“应保尽保”;简化用地审批流程,承诺制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。
完成“山水工程”年度任务,修复生态系统面积超50万公顷;启动矿山生态修复攻坚行动,2024年治理率目标达75%。
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;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,扩大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范围。
升级“国土调查云”平台,接入卫星遥感影像月度更新;推广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全国通办,90%事项实现“掌上办”。
开展地质灾害隐患“拉网式”排查,2024年完成12万处隐患点监测设备安装;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监管,严查“问题地图”。
• 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门户:https://zwfw.mnr.gov.cn
• 国土资源在线申请系统(土地、矿业权)
• 不动产登记“一窗受理”平台(全国统一入口)
• 全国地质资料馆在线服务(http://www.ngac.org.cn)
可通过“国土调查云”APP查询项目用地是否符合规划、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;支持在线申请用地预审意见。
全国不动产登记实现“一网通办”,个人可在线申请登记、查询、缴税、领证;企业间存量房交易“交地即交证”“交房即交证”覆盖95%地市。
自然资源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;公众可通过“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”微信公众号获取实时预警信息。
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“天地图”提供开放API接口;全国1: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、1:5万数字高程模型免费下载。
| 服务事项 | 办理主体 | 承诺时限 | 是否收费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不动产登记查询 | 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 | 即时办结 | 免费 |
|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|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| 20个工作日 | 免费 |
| 地质资料汇交 |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| 30日内完成验收 | 免费 |
| 测绘成果提供 |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| 15个工作日 | 按成本收取 |
| 地质灾害隐患报告 | 属地自然资源部门 | 24小时内响应 | 免费 |
• 占补平衡:针对建设占用耕地,要求“先补后占”,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(如开发整理新增耕地、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)。
• 进出平衡:针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(如林地、园地、坑塘),要求县级政府统筹恢复补充耕地,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。
【案例】某县2023年占用耕地500亩建产业园,需补充500亩优质耕地;同时将1200亩耕地转为林地用于生态修复,需在县域内恢复1200亩耕地,否则扣减年度考核分。
Q:农村宅基地翻建新房需要重新申请吗?
A:需要!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翻建、改建房屋须重新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;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,不得超标准占地。
原规划体系存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套规划并行问题,导致用地矛盾(如一块地既是基本农田又是城镇建成区)。2019年起,全国启动“多规合一”改革,统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。
【实际影响】
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:
根据《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》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规建筑不予补偿。建议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征地信息,避免财产损失。
传统矿业权出让中,竞得人常面临用地、用林、环保等协调难题。“净矿”出让指在出让前完成:
2023年自然资源部印发《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2024年起砂石土类矿产全面实行“净矿”出让,缩短企业投产周期30%以上。